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对投保人的病史进行审核,如果保险条款中规定了“继往”或“慢性病”等条款,那么投保人需要证明自己的当前疾病与之前的疾病没有直接关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有关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制定疾病认定标准,明确疾病诊断的方法和标准,公示于保险公司。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人不得在保险合同中以繁琐、复杂的形式规定免责条款,损失应当由保险人承担的,不得规定免责。 结论:投保人需要提供相关医学证明,证明自己当前的红斑狼疮与之前的疾病没有直接关系,避免被保险公司认定为“继往”,从而影响理赔。同时,保险公司也要按照疾病认定标准进行审核,不得以繁琐、复杂的形式规定免责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