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手续大致如下:1、首先职工或者公司向社保部门提出转移续接申请,填写相关表格,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2、审核通过之后,社保局会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联系函,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会回转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信息表和转移基金;3、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信息表转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