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审理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法院审理案件审理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决定。人民法院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如果发现案件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案件的审限从立案次日开始计算,至结案之日截止。下列期间不计入审限: 1、案件对被告人精神病等进行专业鉴定的期间; 2、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期间; 3、合议庭成员、检察员等相关人员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4、案件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一个月的期间; 5、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期间; 6、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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