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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认定公司人格否定
释义
    法律分析:公司人格否定事实的认定:
    1、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财产或者资金,不作财务记载;
    2、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
    3、公司的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由股东占有、使用;
    4、人格否定的其他情形。
    一、责任没有的公司贷款,股东却不还,这种公司有责任吗
    有限责任公司倒闭后,法人代表、股东均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有限责任公司倒闭后,未依法进行清算,或者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无法区分的,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无财产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还款责任。
    二、隐名股东具备哪些法律风险
    有下列风险:
    1.因规避法律,引起的股东资格甚至公司法人人格被否定的风险。
    2.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风险。
    3.隐名股东不能依其与实际投资人的合同约定或与其他发起人之间的设立协议,直接取得股东资格。
    三、什么情况下,股份制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因特定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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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2: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