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东毁约租客可以拒绝不搬。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权利: 1、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 2、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 3、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 租房房东违约的处理解决如下: 1、如果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 2、如果房东拒绝赔偿的,租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而租房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根据实际损失确定赔偿金额。但是不能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房东有权终止合同的情形: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他人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收回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