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 |
释义 | 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具体如下: 1、在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工作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的应当退休; 2、事业单位中各级地方党委管理的干部达到以上规定的退休年龄,除另有任职年龄界限规定,或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批准延长退休年龄或留任者外,应当退休; 3、事业单位中担任人大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以上职务或政协委员的干部,退休年龄按有关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按干部管理权限作出退休决定的除外。事业单位中担任县级以上职务的女干部,退休年龄按有关规定执行;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致残,经同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主管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以退休。各级地方党委管理的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主管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以退休: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实际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实际工作年限累计满9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实际工作年限累计满8年的。 5、各级地方党委管理的干部,符合以上提前退休年龄和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退休审批程序: 1、企业职工退休的审批工作,按照养老保险费的缴拨渠道实行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制度。未实行养老保险费缴拨属地管理的企业和中央在京11个行业、16个系统的企业,职工退休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已实行养老保险费按区、县属地缴拨的企业,职工退休由其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2、对于职工出生的时间难以确定的,以居民身份证与档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认定,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3、企业在申报职工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退休、退职时,须持有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出据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职工劳动鉴定表》,否则不得批准其办理退休、退职; 4、提前退休工种的范围,要严格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8号文件规定的“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执行”要求进行认定。经批准的行业提前退休工种和适用范围,只适用于本行业所属企业,其他行业和企业不得参照,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提前退休工种的范围。 综上所述,在我国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到相关待遇。男职工年龄六十周岁,女职工年龄五十周岁,是退休的年龄,单位应当为其办手续。根据之前缴纳养老保险年限、比例和金额,退休职工每月可以领一笔退休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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