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初三分班教育局允许吗 |
释义 | 不确定教育局是否允许初三分班,不过国家教育部是不允许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任何学校任何公立机构在学校分普通班、重点班,在初中阶段,也不允许分文科班或是理科班。 补充: 初中按成绩分班是违法的行为,初中属于义务教育,不得以成绩分班。 举报学校的方式: 1、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或者是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投诉。 2、可以拨打当地投诉电话,向教育局反映情况。 3、可以登录当地教育局的官网,进行网上投诉。 4、还可以写信举报。 分班考试的重要性: 1、重点班拥有全校最好的教师队伍,从班主任班主任到各科教师,从教师的教学水平到教学难度,都是全校最高的存在。重点班级的孩子享受优质教学资源带来的优势。 2、重点班是学校里最优秀的学生,这些学生不仅学习能力强,而且对学习有热情,有努力。班级里的孩子们处于良性的竞争环境中,学习氛围越来越强。这不仅是学习,而且有利于孩子自身双商、素质、三观的形成和培养。 3、重点班的教学进度比平行班快。先进的学习模式可以让孩子的接受能力更强,也可以让他们在同龄的孩子中掌握更多的知识,为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学习打下基础。 4、重点班的孩子比平行班的孩子更有可能获得定额入学名额。指标到学校,都进入重点定额。能上定额的高中都是省级重点高中以上,而且如果孩子提前拿到定额,就不能参加入学考试,比其他孩子早毕业,额外的时间孩子可以自己利用。 5、分班考试也是向私立学校学生颁发奖学金的一个标准。一、二、三等奖奖学金也可以通过了解孩子们的成就来激励他们。 6、随着中考选拔功能的逐渐弱化,中考成绩不能充分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试卷中有较多的基础题,学生可以做大量的练习,可以做得完美,容易得高分,老师往往看不到学生的潜力。所以很多高中的举办都是为了区分学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十条 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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