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案件开庭时说话可以体现在陈述词当中,陈述词没有一个规定的格式,也没有范文一说,主要是实事求是,根据具体个人情况如实陈述即可,但是要注意以下事项:,1.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向法院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在陈述或答辩时,抓住根本要点,比如分居事实,或者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不可调和的矛盾等,有针对性条理清晰答辩,给法官留下确实不适宜再成为夫妻的主观印象。,2.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双方的地位基本平等,对方陈述时要认真听,冷静并控制好情绪,对方陈述的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记得要有理有据的反驳。,不一定,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简易程序审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我们办的离婚案件而言,一般在半个月至一个月内可以收到判决书,具体还是要看当地法院法官操作。离婚案属于民事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的材料:,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和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2.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起诉状两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者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