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辽源市龙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吉林省辽源市辽河大路139号 电话:0437-3166080 2.辽源市西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辽源市政务大厅 电话:0437-2905900 3.辽源市东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东丰县东丰镇 电话:0437-6223012 4.辽源市东辽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东辽县白泉镇 电话:0437-5102131 婚姻登记必要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原件1份。 常见问题: 一、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双方均无配偶 2、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本和有效的身份证件。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件。 三、办理婚姻登记可以选择在哪里办理吗? 办理婚姻登记可以选择在双方户籍地的任何一方办理。 四、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应负怎样的审查义务?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是形式审查,而不是真实性审查。 五、婚姻登记机关能为自愿离婚但未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吗? 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自愿离婚但未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