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籍如何做亲属关系证明 |
释义 | 亲属关系公证证明,需要到本人或本人亲属户口所在地的市级以上公证处解决。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盖有人事、劳资、组织专用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详见证明信参考样本; 3、当事人的亲属在境外,则还需提供境外亲属的来信。证明信参考样本中“域外亲属关系”一栏要求开具; 4、如果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还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公证机构在办理涉外亲属关系公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公证人员在办理时要注意材料是否齐全,所提交的材料有无伪造、虚假情形,当事人之间亲属关系是否真实合法等; 2、公证书中关于亲属关系的称谓,应使用我国法定的和习惯上的统一称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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