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国务院副秘书长一般为副部级,部分副秘书长被明确为正部长级。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院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工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六条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国务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八条  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  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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