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认筹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分析:认筹就是购房者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表现出买房的诚意,在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退还给购房者。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是不允许认筹买房的。 一、没签认购书定金是否可以退 没签认购书定金不可以退。 如果交的是订金可以退。没有书面约定,当事人可以尝试去要回来。 一般情况下,定金不退,但如果卖方违约,定金可以退,也就是定金的双倍。出卖人拒绝退还定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双方仅就没收或双倍返还押金的情形有特别约定。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民法典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在定金实际交付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物数额的20%,超出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 此定金非订金,是不能够退的,但是有3种情况是可以退的。 1、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不论双方是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该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3、在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只约定了购房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购房者则可以该约定有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现金。 二、购房定金可以要求退还吗 当购房者与开发商最终未能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时,应按不同情况处理定金。 (一)定金不能返还的情况: 如购房者未能按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地点去签约或者购房者在正式签约时更改认购书中已确认的如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条款导致无法签约,则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纳之定金将不予返还。 (二)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 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2、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之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3、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4、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