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和《保险合同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双方约定的保费支付期间内,保险人无论投保人是否继续享有保险金权益,均不得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用。但是,如果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提前退出或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用,但需要扣除已经发生的保险费用和其他必要的费用。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九条:保险人收到保险费后,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发生保险事故,均不得返还保费,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合同法》第四十五条:保险合同解除的,应当按照约定退还保险费用,但应当扣除已经发生的保险费用和其他必要的费用。 《保险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保险人在收到保险费后,在保险期间内,应履行保险合同的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提前退出或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用,但需要扣除已经发生的保险费用和其他必要的费用。因此,如果未来选择放弃重疾险保单,可能可以获得部分退款,但具体的退款金额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