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依据继承法规定,房产遗嘱公证是可以变更的。立遗嘱人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有两种方式:一是以书面形式明示变更或撤销原遗嘱是以立新遗嘱的方式变更原遗嘱,但是以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形式的遗嘱不可以变更公证遗嘱。综上所述,变更房产遗嘱公证需要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变更,或者是立新遗嘱的方式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