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财产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的区别: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继承权的丧失是继承权被剥夺,与继承人本人意愿没有直接关系。放弃继承权是在继承开始后;继承权的丧失可能在继承开始前,也可能在继承开始后。 一、异地公证放弃继承权可以吗 异地公证可以放弃继承权。继承人可以在继承开始后表明愿意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且应当在遗产处理前表示放弃继承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转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适用转继承所需条件如下: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3、不与遗嘱安排冲突。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三、第一继承人是配偶还是子女? ? 第一继承人同时包含的配偶和子女。法定继承的顺序是: 1、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时,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都均等的分割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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