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配偶随迁入户条件? |
释义 | 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章》,配偶随迁入户需满足以下条件:,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申请人夫妻属复婚的,其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2、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须提供无业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信息或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3、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法律依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章》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有哪些有哪些性迁户: (一)父母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投靠入户。 (二)夫妻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配偶按下列要求申请投靠入户: 1.在深有就业,且同时符合本规章第八条、第九条条件的,直接办理核准类或人才引进积分入户; 2.在深无就业,或者虽有就业但不符合本规章第八条、第九条条件的,分居时间满5年后可以申请入户。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时间限制并予优先解决,原则上只享受一次。 (三)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15年,迁入深户后在深圳依法缴交社保累计满15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四)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章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迁随调家属、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驻深部队随军家属,可以申请入户。 (五)深圳市高等院校在国家统招计划内生源新生可以申请入户。 (六)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驻深机构在编工作人员可以在计划安排额度内申请入户。 (七)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章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一款所述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下,但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在读学生的,其迁户年龄可以放宽至20周岁以下。本条第三款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本条第六款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55周岁以下。 本条第五、六款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户籍须落在所属学校或单位的集体户,不可进行市内迁移,不可申请夫妻投靠、老人投靠迁户,完成在深学业或工作后须将户口及时迁出深圳。第六款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子女投靠迁户,其户口迁出时须将其尚未成年的随迁子女一并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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