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个体户怎么报税 |
释义 | 北京个体户报税的流程如下: 1、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定期定额征收。 2、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可到任一已开立个人储蓄账户的银税联网银行签署《委托代扣税款协议书》,办理储蓄扣税业务。 3、办理储蓄扣税业务后,由税务机关定期将纳税人存款账户中的税款划转,无需自行申报定额内税款。 其中个体工商户报税有个主意事项:定期定额户委托银行划缴税款的,应确保其账户内存款数额足以缴纳当期税款。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流程如下: 1、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2、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 4、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综上所述,个体工商户需要携带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经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就能当场予以登记,并在十日内发给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