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询问的地点 |
释义 | 询问的地点如下: 1、可以在现场进行; 2、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 3、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在询问过程中注意下述问题,对调查将是有益的: 1、问话要尽量清楚而简短; 2、问话不要对问题的涵义发表任何议论或者以任何方式来引导被调查者回答; 3、不要从难题或关键性问题开始询问; 4、对于某些机密性问题,或者是有关个人隐私的问题尽量放在访问的最后进行; 5、对被调查者的回答,要及时地进行判断,若发现有矛盾之处,要反复核对,以确定他对问题的理解是正确的; 6、访问的时间不要持续得太长; 7、调查员要准时到位、穿戴整洁,并要对被调查者表现友善和尊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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