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需要运输的货物所有权转移怎么办 |
释义 | 需要运输的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为货物交付给收货人的时间。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是指动产的所有权从一个民事主体转移至另一民事主体,是财产流转的主要表现,一般自货物交付时转移。 一、仓储合同具有什么法律特征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一)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二)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三)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四)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二、卖方如何预防合同履行欺诈? 卖方通过下列措施预防合同履行欺诈: 1.在交货时,根据合同约定卖方要求买方提供担保。买方不提供担保的,卖方可拒绝交付货物。 2.卖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防范欺诈的主要措施就是确保卖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买方支付价款。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买方拒付货款,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拒付规定办理。 三、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有哪些 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有: 1、送货上门。也就是说,货物由卖方运送到买方,然后货物交付给买方; 2、上门提货。也就是说,买方从卖方那里拿走货物,然后货物运出卖方完成交付; 3、代理托运。也就是说,卖方代表买方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买方承担运费的交付方式。此时,卖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即完成交付。交付给受让人以替代物的实际交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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