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各区最低工资标准 |
释义 | 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 江苏省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一类地区为:南京市区、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常州市区、溧阳市、苏州 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南通市区、启东市、扬州市区、镇江市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泰州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 2、二类地区:徐州市区(不含铜山区)、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连云港市区(不含赣榆区)、淮安市区(不含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盐城市区、东台市、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靖江市、兴化市、泰兴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0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元; 3、三类地区:铜山区、新沂市、丰县、沛县、 邳州市、 睢宁县、赣榆区、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 金湖县、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宿迁市区、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月最低工资标准18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元。 综上所述,南京属于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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