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退休返聘的 员工发生工伤 赔偿如下: 1、退休后,开始享受 社会保险待遇 ,不再具备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与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属于劳动关系,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内,不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伤保险条例 》确定工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 2、返聘人员发生工伤的,应当认定为从事就业工作中受到的伤害,用人单位应当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伤残赔偿金 、辅助设备费、必要的交通费和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以及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 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 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十三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