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建筑承揽合同司法解释:建筑承揽合同是指建筑工程的承揽人按照对方的要求完成相关工程的施工,并交付工作成果,而定作人按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建筑工程非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可以进行分包。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但是对于其他非主体结构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在经过建设单位认可后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