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代理人与雇主劳动合同的差异 |
释义 | 工作性质的区别:保险代理人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关系性质、劳动报酬、佣金构成和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保险代理人合同是独立代理关系,报酬取决于保费收入,佣金较高,管理模式尚不完善;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报酬固定,包括各项福利待遇,管理有序。因此,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分析 工作性质的区别 1、代理人合同: ①、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②、并不加入保险公司成为其成员而且独立地完成自己的劳动或工作工作上没有定量的目标和工作时限人员流动性和脱落率非常高只要不想为这家公司代理业务合同自然废止代理人立即就可以离司。 2、劳动合同: 关系中的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成为其雇员履行相应的合同规定的权力和义务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取得劳动报酬的方式区别 1、代理人合同: 劳动报酬是按所收取保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手续费佣金收入的高低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劳动成果保费数额就是说无论代理人付出了多大的努力若是没有保费进帐就得不到任何报酬。 2、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标的是一定的劳动行为劳动者只需要按规定参加用人单位的集体劳动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而不论单位的经营成果如何劳动者都应享受规定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佣金构成区别 1、代理人合同: 保险个人代理人实行佣金制是国际通用的付酬方式首年佣金比例占新单保费的20-40左右尔后逐年降低连续领取3-5年。 这一比例远远高于公职人员或企业员工正常的劳动报酬。 2、劳动合同: 一般公职人员或企业员工的工资构成中除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奖励工资外尚有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养老补贴等等他们除工资之外从劳动积累中还应提留公积金、福利基金等为将来退休养老筹集资金。 管理方式不同 1、代理人合同: 保险公司强调加强对其个人代理人的管理例如实行早会制、夕会制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强化业务培训实行团队编制等等但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科学的、规范的管理模式。 2、劳动合同: 单位尽管每个劳动者的职责可能不同但其工作时间、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都是相同的并且大多属于集体劳动需要互相配合、协作其管理是按章有序的。 综上所述,两者本质上完全不同因此保险公司与个人代理人的关系不是劳动合同关系,且只构成保险代理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成为其雇员履行相应的合同规定的权力和义务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可以得出结论:保险公司与个人代理人的关系不是劳动合同关系,而是保险代理关系。在代理人合同中,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与此不同,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劳动者必须加入用人单位成为其雇员,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规定的权力和义务。因此,两者在工作性质、劳动报酬、佣金构成和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规定批准机构的设立的; (二)违反规定进行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审批的; (三)违反规定进行现场检查的; (四)违反规定查询账户或者冻结资金的; (五)泄露其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的; (六)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 (七)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五章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好,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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