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市中考加分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1、烈士子女2、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退役);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残疾人民警察3、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4、西安市引进的A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法律依据: 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一)优待对象参加西安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西安学籍应届考生,其父亲(或母亲)为西安市驻军部队(或西安籍)现役军人(含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烈士军人、因公牺牲军人。(二)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人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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