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户随迁需要几年 |
释义 | 随迁手续所需时间: 深圳子女随迁入户所需时间为: 法定办结时限:5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实际平均办理时间:去公安局申请2-3个月左右就可以办理成功(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本省生源且户口已迁至院校所在地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3、申请人为被投靠人继子女,其市外户籍有抚养权的父或母符合我市夫妻投靠条件的,该继子女可单独投靠继父或继母; 4、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随迁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2份); 2、该子女及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3、16周岁以上子女及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拟迁入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综上所述,随迁子女属省外户籍15-20周岁的,不可网上申办,须预约前往窗口现场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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