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专属 管辖 适用的案件种类:《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 诉讼 ,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 继承 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 继承人 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