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20万,补充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10万,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20万。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上浮至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二、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户口。 2、自申请之日起前六个月必须正常汇缴公积金,补缴不算正常汇缴。 3、购房首付金额不得低于规定比例,现一手房为20%、二手房为30%,五年内竣工的二房视为一手房。 法律依据:《关于落实<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相关提取政策的通知》 明确对有尚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包括主贷人和参贷人)其账户余额应用于归还尚未结清的贷款本息。未清偿全部贷款本息的,不能办理如下提取业务:1、离退休提取;2、死亡提取;3、出境定居提取;4、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提取和异地转出提取。对于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后公积金账户仍有余额的,可以办理前述提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