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告诈骗成功的方法如下: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3、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法律规定的诈骗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综上所述,上当受骗以后可以向犯罪行为所在地或犯罪结果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最低是诈骗数额在3000元以上,若低于3000元,公安机关不能立为刑事案件,但也会依法调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罪】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诈骗罪】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