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影响的,借条还是可以写上。 一、借据由什么组成 借据由标题、正文、签名三部分组成。 1、标题。借条的标题一般由文名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用较大的字体写上借条二字。 2、正文。借据的正文应写明欠谁、单位、数量和还款日期。 3、签署欠款单位名称和经办人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款规则,需签署欠款人个人名称。同时签署借据的日期。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加盖私章。 二、借款人借条没按手印有效吗 借条不按手印但有签字或盖章是有效的。借条是否按手印并不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只要借条是借款人本人所写,金额、日期等内容没有涂改,借条都是有效的。债权人都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如果在诉讼中,债务人否认借条的效力,认为没有按手印就没有法律效力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债务人向法院举证证明借条不是其本人所写的相关证据,否则,由债务人承担举证不利责任。 三、别人借钱借条格式 只要借条能真实地反应借款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有借款人的亲自签名,即为有效的。写借条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有双方名字,必须与身份证上名字一致; 2、明确双方债权债务关系; 3、借款原因、具体借款的币种、数额,需要有大小写; 4、双方约定的具体事项,如利息、还款方式、还款日期、违约条款等; 5、借款人亲自签名或盖章; 6、写上日期,具体到年月日。若还是不放心,可以请第三人做见证,或是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