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什么意思 |
释义 | 所谓起诉离婚,又叫诉讼离婚,是指当事人将有关的婚姻纠纷诉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决的行为,是夫妻双方对离婚或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协议,一方或双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有以下特征: 1、起诉离婚必须由婚姻当事人本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以离婚诉讼当事人身份提出诉讼,但可以以代理人的身份向法院起诉。 2、起诉离婚的事由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财产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对债务的性质及清偿责任的分担发生争议。 一、不予起诉离婚的情形 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2、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起诉离婚被驳回什么时候可以再起诉 按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被调解和好,若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起诉。 所以,如果没有新情况,比如被实施家庭暴力随时有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会不被受理的。 并且,再次起诉离婚时,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起诉法院 根据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起诉时通常是去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不过,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去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去对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其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就到自己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进入诉讼内调解 经调解后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 (3)离婚调解无效,将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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