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方协议签了想换工作,具体如下: 1、三方协议签了想换工作应当在毕业生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协议中明确指出,自有一方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 2、三方协议中有违约金的相关条款也应履行,经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签字确认,说明该条款是有效的,违约金数额大抵与合同约定的一个月的工资相当。 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是未来确定劳动合同的意向性协议,在此类纠纷发生时,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双方的权利义务的规定精神来处理,大学生有解约的权利,但应该补偿用人单位付出的成本。学校作为三方协议的一方主体,也有义务在出现纠纷的情况下从中协调。 违约的相关影响: 1、可能影响就业。一位毕业生如果违约,必须与原单位协商后要回协议,再换取新的协议。如果不能换回新的三方协议重新签订,将可能影响毕业派遣; 2、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组织招聘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毕业生违约,会造成用人单位工作被动和经济损失; 3、影响学校声誉。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出于对学校的怀疑,用人单位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这将对学校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