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标志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指示标志:用于指示道路的名称、方向、距离、地点等信息,包括指路标志、距离标志、地点标志等; 2、警告标志:用于警示交通参与者特定的道路情况或者危险物的存在,包括限速标志、注意行车标志、注意事项标志等; 3、禁令标志:用于禁止交通参与者做某些行为,包括禁止标志、禁止掉头标志、禁止停车标志等; 4、指路标志:用于指示交通参与者的行驶方向,包括直行标志、左转标志、右转标志等; 5、设施标志:用于指示道路设施,包括服务区标志、停车场标志、加油站标志等。 常见的交通禁令标志主要有以下几种: 1、禁止通行标志:圆形,中央为一条斜线,表示禁止路面上标志所示的车辆或行人通行; 2、禁止驶入标志:圆形,中央为一辆斜向左上方箭头,表示禁止车辆驶入标志所示的路段或区域; 3、禁止掉头标志:三角形,中央为一辆斜向右下方箭头和“禁止掉头”字样,表示禁止车辆在标志前方掉头; 4、禁止超车标志:正方形,中央为一辆斜向右上方箭头和“禁止超车”字样,表示禁止车辆在标志处超车; 5、禁止鸣喇叭标志:正方形,中央为一辆喇叭和“禁止鸣喇叭”字样,表示禁止车辆在标志处鸣喇叭; 6、禁止停车标志:正方形,中央为“禁止停车”字样,表示禁止车辆在标志所示的区域停车; 7、禁止倒车标志:正方形,中央为一辆倒车的车辆和“禁止倒车”字样,表示禁止车辆在标志所示的区域倒车。 综上所述,以上标志的形状、颜色、标识和文字等均有明确规定,具体标志的含义和适用条件也需根据交通管理法规进行判断和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