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福利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同居关系没有福利,如果双方只是同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享受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一、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什么是无效的婚姻? 婚姻当事人重婚、双方之间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结婚的,其婚姻是无效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三、解除同居关系后如何分割财产? 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1、个人所有的财产属于所有人; 2、可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占有的财产份额分割; 3、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归男女一方所有,另一方按其应得财产份额折价补偿; 4、对于双方共同或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双方将根据经营情况向一方折价,经营者将补偿另一方应得的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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