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控股股东有权直接解散公司吗 |
释义 | 控股股东无权直接解散公司。股东解散公司须依照法律和章程规定作出股东会决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散公司诉讼,股东无权直接解散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企业发起清算条件需要哪些? 公司发起清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依法解散公司;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作出解散决议; 3、公司依法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出现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 二、起诉解散公司的流程有哪些 起诉解散公司的流程如下: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2、法院受理并作出判决; 3、成立清算组; 4、通知债权人; 5、注销登记; 6、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失的法律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股东如何请求退股 一、股权转让,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 二、公司回购股权 1、公司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回购股权 当股东想退出公司时,可以请求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自己的股权。公司不能随便减资。有限公司要减资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利用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三、解散公司 1、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2、通过诉讼解散公司,进行清算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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