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宁波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一)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 类别 婴幼儿及各类学生、成年居民A档4000元(含)以下4000元以上 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承担60%,个人承担40%;个人承担 三级医院就医基金承担30%,个人承担70%; 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承担45%,个人承担55% 成年居民B档3000元(含)以下3000元以上 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承担50%,个人承担50%;个人承担 三级医院就医基金承担20%,个人承担80%; 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承担35%,个人承担65% (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人员类别住院医疗费(年度内累计计算),封顶线以上基金不再支付 起付标准以下起付线至4万元(含)4万元至封顶线(含)封顶线 成年居民A档医疗费在起付线以下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线额度: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80%;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85%;30万元 三级医院1200元;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70%,其余由个人承担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75%,其余由个人承担 其他医院600元; 成年居民B档社区医院300元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75%;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80%;20万元 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65%,其余由个人承担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70%,其余由个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