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超过两年怎么提取公积金 |
释义 | 购房超过两年提取公积金的方式如下: 1、准备资料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2、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窗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 3、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所需材料有: 1、新房提取所需材料; 2、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4、《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 5、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6、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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