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项目路线起于九寨沟县双河镇松柏村,接既有国道247线,新建路线至黄阳村,于九寨沟县城西设隧道过境,沿原路改建止于安乐乡中田山村,接拟建的国道544线川主寺至九寨沟县城段。四、项目全长约17.7公里,强化县城与G8513线九寨沟至绵阳段高速公路连接,设置互通式立交1处,建设九寨沟连接线,约3公里。同意项目分段采用技术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十七条 国道的命名和编号,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省道、县道、乡道的命名和编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