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论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法院不会处理,也不会构成刑事犯罪。这里说的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还款,如果有部分还款能力,要部分还款,否则,即是对判决的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担保人要和债权人一起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实践中,担保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担保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如果担保人是个人,则执行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单位,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