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税务实名认证怎么解除 |
释义 | 实名办税解绑可以由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自行发起,单独操作实名办税解绑。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发生变更,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后,系统将自动对原相关人员的实名办税信息进行解绑。 需要的资料: 1、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公章. 2、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税务代理合同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 3、办税人员是财务人员或者其他被授权的人员,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受权方的授权委托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 去到柜台,向工作人员要实名认证登记表.填完就可以找工作人员办理了.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帐号。 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帐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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