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多久失效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有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 一、继续履行的构成要件 1、存在违约行为:如果没有违约行为发生,那么此时仅为债务履行问题,债权人有履行请求权,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尚属第一次义务阶段,谈不上作为第二次义务的强制履行问题。 2、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如果守约方不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而是将合同解除,便不可能成立强制履行责任。 3、须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如果合同已经不能履行,则无论是事实上的不能,还是法律上的不能,都不应再有强制履行责任的发生。 二、法院判决书有效期多久 法院判决书有效期是一直有效的。判决书本身是不存在时效性的,任何时候都具有法律效力。生效后到判决内容履行前一直具有法律效力,但判决书内容强制执行申请期限为两年。如果过了两年期限,判决书内容依然有效,即获得的胜诉权存在,但是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已。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三、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 私房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无法进行过户,所以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是证明房屋交易发生的的凭证也是重要的凭证,合同中应该列明其中的损失赔偿。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协议的内容及格式如下: 1、标题:房屋买卖协议。 2、包括内容: (1)私房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无法进行过户,所以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是证明房屋交易发生的的凭证也是重要的凭证,因此大家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要仔细的推敲合同的内容,在合同内容中一定要列明房产证的实施情况。 (2)合同中应该列明其中的损失赔偿,包括因没有房产证而可能造成的损失,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损失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损失,如返还财产所需要的运输费用、劳务费等开支。 (3)无效合同的损失不同于有效合同的违约损失,在违约损失中,可得利益属于损失的范围,而无效合同本来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能据此获得预期的利益,因而不存在预期利益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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