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有必要与公司协商关于所需药品的选择? |
释义 | 法律分析:员工因工作原因需要药物治疗,公司有义务提供必要的药品。但是在选择药品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超出医生开具的用药范围。如果员工自行选择、购买或使用不当的药品导致损害,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保证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规范用药,不得超出治疗范围和规定用量使用药品; 3. 《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侵权人因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服务致使受害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提供必要药品时,公司必须确保其合法性、必要性,并征得员工的知情同意。否则,公司可能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