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告欺骗消费者怎么处理 |
释义 | 进行虚假宣传行为,不仅需要负担行政处罚的后果,还要对消费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哪些行为人对酒后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以下六种行为对酒后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1、强迫性劝酒者,如故意灌酒、刺激性劝酒,应对被劝饮酒者的任何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明知饮酒者不能饮酒或身体不适仍劝其饮酒的行为,这类人应当对饮酒引起的疾病和酒后驾车事故承担法律责任; 3、一起喝酒后让饮酒者开车离开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饮酒者不仅要对一起喝酒的伙伴负责,还要对因事故受害的对方负责; 4、在一起喝酒后没有安全护送醉酒者的人,如果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控制自己的能力,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饮酒者将其送往医院或安全送回家,因此发生事故的共同饮酒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知道司机喝酒并鼓励喝酒后驾车的人,这些人不仅应当对交通事故的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6、酒局组织者应承担适度饮酒和酒后安全护送的义务,否则事故发生后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侵犯隐私权是违法行为么 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一般是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一定的后果,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不构成刑事责任。 不过也不能说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就一律不构成犯罪,不需要对行为人判刑,侵犯隐私权达到法定条件构成犯罪 民事责任,被侵犯隐私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行政责任,可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如果侵犯他人隐私情节严重,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则涉嫌刑事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三、商家欺诈行为的认定 商家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一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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