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不能过户。 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完税证明等资料,没有土地证的房产无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产权证一般是指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办理房地产权证是最关键的环节。 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五条 房地产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