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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办理门特 ?
释义
    法律分析:
    首先到医保定点医院大厅窗口领门特登记表。然后到相应科室就医、检查、化验。(例:糖尿病到糖尿病门诊,持近一个月内的空腹血糖、近半年的OGTT、三个月内的糖化血红蛋白等;偏瘫到脑系科门诊或急诊,持近半年内的CT或核磁报告,肌力低于三级;癌症病人需提供住院病历及术后病理报告或影像学报告复印件。)再填写门特登记表,上半部分由患者或家属填写,中间部分由医生填写并签字。最后患者携带填完的门特登记表及相应的检查、化验结果及病历到大厅九号窗口办理门特登记。医保科网上登记三天后方可使用,挂号时患者应持社保卡和身份证,挂相应疾病的门特号就医。
    法律依据: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减轻基本医疗保 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规范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根据《广
    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20〕 4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门诊特定病种(以下简称门特)是指诊断明确、病 情相对稳定、需在门诊长期治疗或诊疗方案明确的疾病。门特医
    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第三条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
    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的门特保 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门特政策的制定和组织
    实施,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行政监督检查。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负 责门特的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协议管理并协
    助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定 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行为,
    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为参保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第五条 定点医疗机构要优先选用药品目录甲类药品,优先
    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品种,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
    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供 应保障与合理使用。要按照国家及省的要求,推进药品集中带量 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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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