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释义 | 第一,约定相应的试用期。聘用期为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聘用期为1~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聘用期3年以上的,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应计算在聘用期之内。 第二,劳保福利有明确保障。《合同书》明确规定聘用单位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被聘用者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被聘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以及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等待遇,聘用单位都必须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另外,聘用单位还要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丧假、带薪年休假等。 第三,工作内容及报酬事先约定。在《聘用合同书》中,对聘用岗位及职务、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以及工作报酬等都列出了专门的条款,要求聘用单位和被聘用者协商签订。 第四,合同内容不得擅自更改。单位及个人不得对《合同书》的内容做原则上的修改,但对未尽事宜,用人单位和被聘用者双方可以协商补充。 其次是及时举报,及时维权。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打工者应当及时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准备好举报材料,提供自己的有效证件。按照有关劳动监督检查条例规定,只要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打工者的工资,劳动监察部门都可受理,一经查实,即要求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兑付。如果用人单位不兑付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将按照法律程序,向其下达处理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归还打工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拒绝兑付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将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最终使打工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特别要强调,打工者在追讨工资或处理工伤事故时,一定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千万别违法蛮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