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民法典夫妻一方不知情下签的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新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超越家庭生活必要范围的行为,应认定为违法,无效。但若能证明双方共同生活需要或已经获得另一方追认,则该行为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三百六十六条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与第三人订立的超越家庭生活必要范围的合同,应当认定为违法,无效,但是,证明该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共同生活需要; (二)已经获得另一方追认。 第一千三百六十七条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与第三人订立的超越家庭生活必要范围的合同,对另一方不产生任何约束力的,该方可以请求撤销。 第一千三百六十八条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与第三人订立的超越家庭生活必要范围的合同,另一方请求撤销的期限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合同状况时起六个月内计算,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三年的,不得请求撤销。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若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签署合同,且该合同并非家庭生活必要范围内的行为,则该合同应认定为违法无效。但如果能证明符合共同生活需要或已经得到另一方追认,则该行为有效。另外,未经同意的一方也可以请求撤销该合同,但请求撤销的期限是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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