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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释义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有如下几个不同点;承担责任形式不同;合伙人数(股东人数)不同;出资方式要求不同;注册资金的要求不同;合伙事务的执行(公司的组织机构)不同;企业税收缴纳要求不同;利润分配不同。
    一、原始股东和普通股东区别
    法律层面不同合伙人存在于合伙企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分。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存在于有限公司当中,享有《公司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公司治理层面不同一般公司当中的创始股东、真正参与公司运作管理的股东成为合伙人。而仅仅投钱,追求回报,不参与经营的投资人成为股东。3、命名限制不同合伙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公司名称必须使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样。4、资本金限制不同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金的限制,公司有最低注册资本金的限制。5、缴纳税费不同合伙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对其所取得的公司红利或股息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性质指什么
    企业性质一般是指对社会上企业的划分,依据企业从事的业务,对社会的贡献,划分不同企业所属类别。具体分为:以出资方式以及责任形式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分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已投资者所在地区分为:内资,外资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按所有制结构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和私营企业和外资。
    三、合伙企业债务怎样清偿
    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具体的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执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导致特殊责任的产生。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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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3: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