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监督管理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环境监督管理,又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是环境监督和环境管理的合称。 它是指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有关国家机关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等活动的总称。其基本内容包括组织制订环境保护规划,对各行各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及其政策和立法进行协调,对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的活动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环境监督管理的主要手段是奖励和惩罚。对环境保护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环境保护法、造成环境污染破坏者给予惩罚。环境监督管理有一整套的制度和措施。我国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主要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和限期治理污染制度等组成。另外还有环境标准制度、环境监测制度、奖励综合利用制度等。 一、新的环保法收废油是否违法 新的环保法收废油不违法,无证收购废机油是违法的。 对于无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将构成污染环境罪还将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环境保护是利用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解决各种问题,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一切人类活动的总称。包括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的多方面的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以求保持和发展生态平衡,扩大有用自然资源的再生产,保证人类社会的发展。环境保护涉及的范围广、综合性强,它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许多领域,还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 环境保护又是指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 二、新环保法第25条 《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2014年4月24日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已经于2015年1月1日施行。主要内容是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而制定本法,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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