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置。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犯罪,即是单位本身犯罪,而不是单位的各个成员的犯罪之集合,不是指单位中的所有成员共同犯罪。单位犯罪是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实施的。单位犯罪虽然是单位本身犯罪,但具体犯罪行为需要决定者与实施者。单位依赖于其成 员而存在,如果没有成员单位就不可能存在;反之,如果单位的任何成员脱离了单位,就不具有在单位中的地位与性质,不再作为单位的成员起作用,只是孤立的个人。而且单位成员之间是按照单位的统一要求和一定秩序,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协调一致,共同形成单位整体的。单位犯罪是在单位整体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单位意志不是单位内部某个成员 的意志,也不是各个成员意志的简单相加,而是单位内部成员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协调 一致的条件下形成的意志,即单位的整体意志。单位整体意志形成后,便由直接责任人员 具体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