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的,如果另一方没有结婚并且愿意恢复婚姻关系的,可以撤销宣告死亡并恢复婚姻关系,如果另一方已经结婚或者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的,则婚姻关系不可以恢复。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